凝聚合力 集中行动 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

汽车2021/10/2 16: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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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电动自行车行业秩序,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9月28日—29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消防救援、综合执法等部门集中行动,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点开展专项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检查人员前往大洲、廿里等地,对多家电动车销售和维修点进行专项检查。

在对廿里某品牌电动车销售点的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户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不允许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并重点检查了销售电动自行车的CCC认证、车辆合格证明等,要求经营户杜绝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此外,执法人员还对电动车销售点是否拆除限速装置,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等关键组件进行了检查。

在大洲镇某电动车销售维修点,执法人员发现部分车型擅自加长电动自行车座椅并安装了行李箱或货架,当即要求经营户按照相关规定作出整改。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检查了电动车不同车型的价格和废旧电池的回收工作,并依法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行业内串通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截止到29日,区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17家。

衢江交警大队沈家中队在辖区内开展非标电动车执法检查,通过上路检查,制止违法行为。

在振兴中路与通浦路等路段,衢江交警大队沈家中队的民警对非标电动自行车进行逐一排查,检查车辆的合格证和一致性证明,并对发现的非标电动车车主进行现场宣传,提醒劝导置换合规车辆。

据了解,《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于2017年5月1日正式施行,对在此前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限为5年,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针对电动车上路细则,规定还明确了新购买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汽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的,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广大非标电动车车主应及时置换合规电动自行车,选购新车时须认真核查发票、合格证和3C标志,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出行安全。

“你好,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非常危险,希望你及时改正,到小区集中充电场所充电。”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专项整治,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樟潭街道一同参与。

检查人员先后走进朱帝花园、中山梦圆小区、美丽东城、振兴西路一二三巷等住宅小区和路段,仔细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入户、楼道停放、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的行为,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集中充电场所占用疏散通道、私拉乱接电源线路、未配备灭火器材等行为,并对上述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及时劝导、宣传教育。


来源:今日衢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