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年,男子酒驾被罚后再次酒驾!

头条2017/6/2 20:16:54
0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可偏偏有人“酒麻木”了!

6月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聚区大队事故中队以再次酒驾、驾驶证超分,对廖某处以罚款2900元、拘留10天的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月24日晚上9点左右,集聚区事故中队在柯城区新新街道龙化路进行酒驾检查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交警拦下。“当时,驾驶员神情有些慌张,身上明显有酒味。”集聚区事故中队交警说,“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数据显示为72mg/100ml”。


4月24日晚,在现场被交警拦下的廖某

交警要求该男子出示驾驶证时,他犹豫许久,称“忘在家里了”。交警让其出示身份证时,该男子企图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蒙混过关。

4月24日晚,在现场被交警拦下的廖某

经调查,该男子姓廖,29岁,高家镇人。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他确实有驾驶证,但是目前驾驶证被扣留在交警队。”近一步核查发现,这名男子并不是第一次酒驾。2015年5月22日,他在荷花五路因酒驾被柯城区交警大队处以罚款2020元,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被处罚后,廖某迟迟没有参加满分教育学习,一直没有拿回驾驶证。

4月24日晚,在现场被交警拦下的廖某

《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小编提醒:交警蜀黍整治行动一直在进行,6月1日至20日为“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的第五波次,此次重点查处“乱行车”行为。



通讯员:吴丽伟 童建华

编辑:翁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