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发布行业标准:旅游经营者须12小时内受理投诉

国内2017/8/31 6: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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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布了《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等多项行业标准,均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中明确,旅游经营者宜设立投诉处理机构。不具备设立专门投诉处理机构条件的旅游经营者,应指定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工作。旅游经营投诉受理范围应包括: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对于投诉,旅游经营者应在12小时内做出受理决定,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24小时。投诉受理后,旅游经营者应立即告知(通知)投诉者;由相关机构或部门转办的投诉,旅游经营者还应立即告知转办的机构和部门。

对于旅游民宿,《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提出,民宿为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宿设施。经营的建筑物应通过房屋安全性鉴定;经营场地应征得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同意;经营应依法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满足公安机关治安消防相关要求;开业以来或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从业人员应经过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来源: 河北新闻网

编辑:张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