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关于退还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的公示

公告2017/2/7 1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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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局、市本级各建筑业企业、各外地进衢建设工程企业:

根据《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的通知》(衢住建建〔2012〕27号)和《关于调整我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事项的通知》(衢住建建〔2012〕199号)文件,现将下列企业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单位:

金华金晟建设有限公司(金华金燕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二、公示内容:

1、外地进衢建设工程企业在衢州市范围内未承接工程项目;

2、外地进衢建设工程企业在衢州市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已满六个月;

3、未发生欠薪投诉或群体性事件;

4、符合民工工资保障金退出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时间:

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13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以上内容存在疑义的,请于2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处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衢州市荷花西路109号)。

邮政编码:324000

联系电话:0570-3039962、3023728

 

 

 

                    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