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快来签“禁燃”承诺书!

衢州环保2019/1/23 14: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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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燃放烟花爆竹说“NO!”

我是党员,我来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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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近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下发《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带头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倡议书》和《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承诺书》的通知。

通知规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坚决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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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党员干部须于1月29日前签订承诺书,并前往居(常)住地社区(村)盖章,社区将回执交所在单位党支部。2016年以来已签订过且未更换居(常)住地的可不再重复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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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底,《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衢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出台!自此市区全面启动禁燃烟花爆竹!(链接:定了!衢州市区全年全面禁燃烟花爆竹!)此外,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也全面开展禁燃工作。

禁燃在2018年春节期间带来的成效是显著的。据统计,与2017年春节长假相比,2018年我市市区空气质量指数平均值同比降低至63,降幅达23.1%;最大值为173,降幅达41.9%;空气质量为优时段占48.8%,同比增长了123.9%。市区PM2.5最大值为131,同比降幅达47.2%。




关于印发2019年禁燃烟花爆竹倡议书及承诺书的通知(定稿,1.18) - 副本.pdf


来源: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编辑:翁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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