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合条件出生缺陷儿童可申请救助

综合2017/4/22 14: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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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计生委21日宣布,符合条件的患有遗传代谢病和先天性结构畸形的贫困患儿,可申请专项救助金。

辽宁省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结果显示,辽宁2016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95.7/万。为提高诊断治疗率,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并印发了《辽宁省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实施单位为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和全省14个地市的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方案显示,对所有符合救助条件的出生缺陷患儿,项目将对2015年1月1日(含)以后产生的诊疗费用进行救助。对所有符合救助条件的先天性结构畸形患儿,项目将对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等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对于出生缺陷类患儿,救助病种包括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检测出的48种病种,以及其他30类遗传代谢病病种等。救助者需为0至14周岁(含)临床诊断遗传代谢病的患儿,同时家庭经济困难,所在地区医保比例在90%以下,且诊疗自费部分大于等于3000元。依据患儿医疗费用自付情况,项目将一次性提供3000元至10000元医疗补助金。

对于先天性结构畸形患儿,救助病种包括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病种等6类72种疾病。救助者需为0至18周岁(含)的城乡家庭经济困难的患病儿童,且曾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相关诊断、手术、治疗、康复,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大于等于3000元。依据患儿医疗费用自付情况,项目将一次性提供3000元至30000元医疗补助金。

来源: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