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公告2021/12/1 9:33:56
0

关于开展2021年度衢州市广播电视

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旅局、广播电视台、巨化台:

为检阅我市2021年度全市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年度业绩,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导和激励作用,努力促进新闻宣传质量的提高,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衢州市记协、衢州广电传媒集团、衢州市广播电视学会定于2022年1月开展2021年度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评选工作。现就做好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参评要求

所有参评作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突出时代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水平和价值,引领效果好;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传播效果佳;广播电视特点突出,勇于创新,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体现“走转改”成果,文风清新朴实,具有“短实新”特点。

(一)广播电视新闻奖

    共设9个项目:消息、系列(连续)报道、评论、新闻专题、社教专题、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访谈节目、新闻名专栏。

1.广播新闻(9个子项) 

(1)消息: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作品,时长不超过4分钟。

(2)系列(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整体策划性强,各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数量不少于3篇;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播出的“跟踪式”报道,数量不少于3篇。作品时长以所申报的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一件超长,即视该组作品为超长作品;跨年度作品按作品结束年度申报;报送首、中、尾三篇,附完整目录及1000字以内的报道内容简介。 

(3)广播评论: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析的作品,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长不超过15分钟。

    (4)新闻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时长不超过30分钟。

    (5)社教专题:带有一定新闻性和社会教育意义的思想性、知识性、专业性、服务性的专题作品,时长不超过30分钟。

(6)新闻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可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

(7)新闻节目编排: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时长不限。

(8)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节目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

(9)新闻名专栏:是指定期定时在固定频率、频道播出,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时长和主持人,播出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栏目。必须是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已连续开办播出两年以上且年度内播出不少于48周,每周播出或更新不少于1次。报送材料:年度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含栏目改版创新、安全播出等内容;权威部门对有关视听或目标受众占有率、满意度、美誉度等情况的评价;选送本年度播出的10个选题,报送上、下半年代表作的文字稿及音视频电子材料。(每两年评一次,与社会活动交替进行,今年送评)

2.电视新闻(9个子项)

    电视评论: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时长不超过40分钟。

    电视新闻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下两期播出的专题等,除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外,其他作品时长不超过45分钟。 

其他子项参评要求与广播新闻相应子项相同。

(二)广播电视新媒体奖

设短视频、新闻直播、创意互动、新媒体主持4个子项。参评对象为市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单位)主办的新媒体(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原创并首发的新媒体作品。

1.短视频:在新媒体发布的新闻性或纪实性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包括单部或系列作品。作品要求时效性强,立意深刻,现场感强,信息量大,画面音效制作精美,剪辑富有创意,有较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申报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2.新闻直播: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对同一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一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作品以参评作品主体部分播出时间为准。申报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3.创意互动:以用户交互为主要特征,发布方与用户形成完整新闻传播链条的新媒体作品,作品不超过30分钟。要求作品主题鲜明,特点突出,交互性强,社会反响好,技术先进,有传播力、感染力。申报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4.新媒体主持:在新媒体平台上,以单一或融合形态呈现的音视频作品中的主持元素。不含各类广告性质的作品。参评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可以从较长的作品中截取其中一个完整片段。

(三)纪录片·服务类节目·内参·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对农节目·少儿节目

1.纪录片(4个子项)

(1)微纪录片:时长不超过10分钟(含10分钟)。

(2)短纪录片:时长为11分钟—30分钟(含30分钟)。

    (3)长纪录片:时长30分钟以上。

    (4)系列纪录片:集数3集(含)以上大型系列纪录片或专题片,总时长不低于30分钟。限选送3集,须是系列片的1、2集和末集。

2.服务类节目:主要指为公众提供公共安全、法律、科学等公益性服务以及满足受众生产生活需求的广播电视节目。节目形态主要是专题、访谈、咨询、现场报道等,不以大型活动和综艺为节目形态。设广播服务类节目和电视服务类节目2个子项,时长在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

    3.内参:通过文字、影像等方式向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报送的具有重要参考和决策价值的作品,内容具有不可公开报道的特点。设文字内参和影像内参2个子项。

4.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4个子项)

广播电视机构所办报刊刊登的与广电相关的原创新闻作品。参评作品须附报纸报头、作品影印件。

(1)消息:1000字以内。

    (2)评论:报纸1500字以内,期刊2000字以内。

    (3)通讯:报纸3000字以内,期刊5000字以内。

    (4)专访:报纸3000字以内,期刊5000字以内。

5.对农节目:设广播对农节目、电视对农节目2个子项(各含栏目、作品、活动3个类别)。主要为农村受众制作,承担着对农村广播电视任务的节目,可以是专题性的,也可以是若干小单元组合成的。省级获奖作品请注明获奖情况。

6.少儿节目(8个子项)

(1)广播少儿新闻及专题: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

    (2)广播少儿文艺(综艺):50分钟以内(含50分钟)。

    (3)广播少儿活动:时长50分钟以内(含50分钟)。

(4)广播少儿栏目: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5)电视少儿新闻及专题: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

    (6)电视少儿文艺(综艺):含竞赛、晚会,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

    (7) 电视少儿活动:既适龄又富有意义的活动(50分钟以内)。

(8)电视少儿栏目: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其中广播电视少儿栏目送评要求:要求开办两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和包装形式;栏目所覆盖地区收听收视率或目标受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靠前;有一定社会影响和知名度、美誉度。报送文字材料:年度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含栏目改版创新、安全播出等内容;栏目所覆盖地区收听收视率或目标受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选送本年度播出的连续10天栏目串联单,上、下半年代表作的文字稿及音视频电子材料。省级获奖作品请注明获奖情况。

(四)广播电视文艺奖

1.广播文艺:主要指在广播媒体中播出的原创或二度演绎创作的文艺节目。设音乐节目(含原创歌曲)、文学节目、戏曲·曲艺节目、长篇连播、综艺节目、文艺名专栏等6个子项。

(1)音乐节目(含原创歌曲):形式不限,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原创歌曲要求本年度创作、播出的新歌新曲。  

    (2)文学节目:形式不限,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3)戏曲·曲艺节目:其中戏曲专题和板块节目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戏曲故事、戏曲录音剪辑和戏曲广播剧时长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可分上、下集;曲艺节目形式不限,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4)长篇连播: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或中、长篇评书的连续播讲。选送2集,每集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5)综艺节目:包括专题、板块、文艺晚会等。时长不限,审听6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影视剧录音剪辑列入此项参评。

(6)文艺名专栏:栏目设置并播出两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和包装形式;栏目所覆盖地区收听收视率或受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靠前;有一定社会影响和知名度、美誉度。报送文字材料:年度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含栏目改版创新、安全播出等内容;栏目所覆盖地区收听率或受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若有权威社会调查公司提供的全年收听率报表也应附上;选送本年度播出的10个选题,上、下半年代表作的文字稿及音频电子材料。(此奖项为两年一评,今年送评)

2.广播剧:主要指由广播电台为主制作播出的以语言、音乐和音响为手段的戏剧节目。设单本剧(含短剧)、连续剧、儿童剧3个子项。(此奖项为两年一评,今年不评)

3.电视文艺:主要指在电视媒体中原创播出的有较强文艺性的节目。设专题片、艺术片、音乐节目(含原创歌曲)、文学节目、综艺节目(含电视歌舞、娱乐节目)、文艺名专栏等6个子项。

(1)专题片:形式不限,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2)艺术片:形式不限,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3)音乐节目(含原创歌曲):形式不限,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原创歌曲:本年度创作、播出的新歌新曲。

(4)文学节目:形式不限,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5)综艺节目(含电视歌舞、娱乐节目):时长不限,审看60分钟。

(6)文艺名专栏:参评要求请参照广播文艺名专栏。(此奖项为两年一评,今年送评)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艺术:主要指广播电视专题、文艺、综艺类节目及广播剧和广告宣传片等节目制作艺术。设摄像、录音、灯光、舞美4个子项。(此奖项为两年一评,今年不评)

(五)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奖

    播音主持作品包括新闻、专题、文艺、现场直播等范围,报送时应予注明,同时附上播音员、主持人相应的普通话测试证书和上岗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广播播音:内容不限,时长不超过30分钟;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内容,发音准确、清晰,语速恰当,与节目内容和谐一致,符合播音的基本规律。设新闻播音、文艺及其他类播音2个子项。

    2.广播主持:内容、时长不限;要求参与节目的策划、设计并能正确把握和表达内容,语言准确精炼、语速恰当自然,节目驾驭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整档节目的内容展示和谐一致、浑然一体。设新闻主持、文艺主持、服务类主持3个子项。

    3.电视播音:内容不限,时长不超过30分钟;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内容,发音准确、清晰,语速恰当,符合播音的基本规律,播音员的服饰、发饰等应与节目内容和谐一致。没有播音员画面的作品视为自动放弃。设新闻播音、文艺及其他类播音2个子项。

4.电视主持:内容、时长不限;要求参与节目的策划、设计并能正确把握和表达内容,语言准确精炼、语速恰当自然,节目驾驭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主持人的服饰、发饰、举止等与节目内容和现场气氛和谐一致、浑然一体。设新闻主持、文艺主持、服务类主持3个子项。

(六)广播电视学术论文奖

    共设4个项目。具体为:

    1.节目研究

    2.经营研究

    3.决策研究

    4.新媒体及其他研究

参评范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理论报刊、正式出版的书籍中公开发表的广播电视学术(含播音、主持)论文,参评作品须附期刊封面、目录、作品影印件;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并附有主办单位证明的广播电视学术论文。广播电视科技类论文不在此评选范围。

(七)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奖

凡在2021年度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自行创作并播出的公益广告作品均可送评,设广播公益广告和电视公益广告两类。与社会广告公司合作制作的广告作品可送评,但完全由社会广告公司制作的作品不在送评范围。

    公益类广告评选标准:

1.围绕大局,服务中心,题材新颖,凸显公益性质。

2.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3.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内涵隽永,丰富多彩。

4.构思巧妙独特,语言清晰,画面优美,表达形式新颖。

5.音乐感染力强,音响效果好,演绎准确生动,制作精良。

6.广告中不出现赞助企业和制作单位的名称、图形等(不含结束时的后缀提示)。

7.广播电视长版公益广告不超过60秒,短版公益广告不超过15秒。

送评单位要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确保送评作品质量优良,切勿将超时、违反《广告法》等法规、或有明显抄袭其他作品痕迹的作品送评。严禁为评奖而制作、修改广告作品。

二、参评指标分配

(一)广播电视新闻奖

1.广播新闻66篇:衢州广电传媒集团广播新闻综合频率10篇、交通音乐频率8篇,每个县(市、区)台各8篇。

2.电视新闻74篇:衢州广电传媒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10篇,公共频道5篇,经济信息频道3篇,每个县(市、区)台、巨化台各8篇。

(二)广播电视新媒体奖

衢州广电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8篇、其他平台各3篇,其他县(市、区)台各6篇。

(三)纪录片·服务类节目·内参·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对农节目·少儿节目

1.纪录片:衢州广电传媒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公共频道各2篇,经济信息频道1篇,其他县(市、区)台各2篇。

2.服务类节目:衢州广电传媒集团广播电视每个频道各1篇,其他县(市、区)台各2篇。

3.内参:送评名额不限。

4.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衢州广电报选送,4个项目均应有作品。

5.对农节目:衢州广电传媒集团广播电视各2篇,其他县(市、区)台广播电视各1篇。

6.少儿节目:送评名额不限。

(四)广播电视文艺奖

1.广播文艺:衢州广电传媒集团广播新闻综合频率、交通音乐频率、其他县(市、区)台各3篇。

2.电视文艺:衢州广电传媒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公共频道、经济信息频道、其他县(市、区)台各3篇。

(五)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奖

1.广播播音、主持16篇:衢州广电传媒集团广播新闻综合频率3篇、交通音乐频率3篇,各县(市、区)台各2篇。

2.电视播音、主持19篇:衢州广电传媒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公共频道、经济信息频道各3 篇,各县(市、区)台各2篇。

(六)广播电视学术论文奖

 符合条件的均可选送。

(七)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奖

衢州广电传媒集团广播电视每个频道各3篇,各县(市、区)台广播电视各2篇。

三、对选送政府奖参评节目的原则、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选送政府奖参评节目的原则和要求

1.不得选送有违市、县广播电视台及专业频道各自定位分工属性的作品。如县级台的文艺作品应是符合县级台的层次化分工定位、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作品。

2.选美节目一律不参加政府奖评选。

3.各推荐单位的初评工作要把收视收听率和受众满意度作为重要的依据之一。

4.为防止重复报送,同一新闻作品只能参评一个奖项;同一作品(除播音主持作品外)不得重复报送同一级别的政府奖;同一媒体同一题材作品,在同一系列参评分别不能超过两件。

5.严格和规范署名,如实填写主创人员及其分工。

新闻奖主创人员署名分工及要求:按照在作品中的贡献大小排列主创人员顺序,如实填写。具体为:广播消息、评论,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电视消息、评论,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系列(连续)报道,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电视系列(连续)报道,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广播新闻及社教专题,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电视新闻及社教专题,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时长超过30分钟作品,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广播新闻现场直播,主创人员超过9人按“集体”申报;电视新闻现场直播,主创人员超过10人按“集体”申报;广播新闻访谈节目,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电视新闻访谈节目,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新闻节目编排,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新闻论文、内参,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新闻名专栏,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必须报1至3名编辑,不能空缺,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编辑可与主创人员重复。所有按“集体”申报的作品,仍须报备全体主创人员和参与人员的岗位及名单。

其他奖项填写主创人员及其分工:按对节目的贡献大小顺序排列,一般作品不超过6人,前3人为主创人员,后3人为参与人员;大型活动等不超过10人,前5人为主创人员,后5人为参与人员;超过6人或10人的按“集体”申报,仍须附全体主创人员名单;主创人员、参与人员均须注明岗位种类;台与部门领导没有参与主创、组织策划的,从事党务、行政、经营、后勤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不允许参评新闻作品项目;播音主持奖署名只包含节目中参与播音主持的作者,不包括记者编辑等非播音主持岗位人员。凡违反此要求的署名作品一律取消评奖资格。推荐表上的主创人员名单上报后,一律不准在获奖后再以任何名义要求添加和改换排序。署名集体的作者认定均以推荐报送的名单为准。

6.请认真核实节目的参评项目、作品时间长度,如出现错报参评项目、时间超长等情况,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7.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

8.近 3 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参与采编的的作品不予评选。

9.严禁为评奖而制作、修改节目,对于作弊或未在评选年度播出的节目,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停止送评台一年参评资格。获奖作品和获奖作者的名单将在衢州传媒网(www.qz123.com)公布。

(二)对参评作品电子材料的报送要求

所有参评作品音像材料,均须按照规定格式制作成可供网络公示及评委评审用的电子文件。广播作品制作成WMA或MP3格式音频作品,电视作品制作成4:3视频页面比例,WMV或MP4格式视频作品。音视频电子材料必须达到播出标准,声道记录正确,音量符合播出要求。技术质量不达标的节目,取消参评资格。

为确保参评作品与首发作品一致,不得对参评作品播出原版进行重新录制、编辑,不得删除片花、广告等任何内容,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提供包含有片头、片尾的完整音视频作品。凡发现有删减、不一致或为评奖而重新制作的,视为造假,将不予评选。

所有音视频参评作品文件名上均应注明参评单位、参评项目、节目名称、时间长度等,复制拷贝至U盘,于2022年1月7日(周 五)前务必报送给市广电传媒集团总编室王晓,逾期不候。

(三)对填写推荐表等有关事项的要求

1.请各参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2021年度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报送作品目录》;附件2:《2021年度衢州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衢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3:《2021年度衢州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衢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奖系列(连续)报道作品完整目录》;附件4:《2021年度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5:《2021年度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新媒体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6:《2021年度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公益广告参评作品推荐表》。 

2.每件参评作品报送文字材料及推荐表一式10份,用A4纸打印,推荐表原格式不变,打印字体为宋体,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和1份作品完整文字稿。

3.每件参评作品均须按要求填写相应的参评作品推荐表,其中作者单位和播出频率(频道)名称应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填写,各推荐单位须明确填写推荐意见,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名确认、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评选。涉及参评作品媒体融合报道情况和应用新媒体情况的统一填报在“社会效果”栏内。

4.请认真核实作品的参评项目、时间长度,如出现错报参评项目、时间超长等情况,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每件参评作品交参评费200元。

2.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7日(周五)前将本单位《2021年度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报送作品目录》分类汇总填好存入U盘与参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及音视频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广电传媒集团总编室。

衢州市广播电视政府奖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衢州市广播电视学会。联系人:王晓,联系电话:19805702855。

本通知电子文本可登陆衢州传媒网查询和下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