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区域即将扩大

公告2021/8/29 15: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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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柯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通告》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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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衢州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城市建成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二、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城市建成区外的其他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如下:

(一)东至:衢江-衢州机场与樟潭街道梨园村乌溪桥交界处-三衢路-新新街道童家村、戴家村与樟潭街道下张村交界处-乌溪江-东港三路-滨港路-衢州南连接线;

(二)南至:衢州南连接线-厂前路-纬五路-46省道;

(三)西至:46省道-沙金大道西沿线-江山港-麻车里大桥-叶家大桥-320国道-石华线(227省道)-杭金衢高速桥;

(四)北至:杭金衢高速-庙源溪桥-衢江-连接衢江区禁限燃区。

三、下列地点及其周边五十米距离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

(五)旅游景区、商品交易市场、公园、公墓等公共场所;

(六)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和重点消防安全工矿企业;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军事设施保护区域;

(九)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十)高层建筑住宅小区;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地点。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还可以积极举报非法经营、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举报电话:110、0570-8017319。




终审:王瑛

审核:王锡昌

来源:柯城区人民政府

编辑:周立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