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总出新政!完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办法

综合2016/12/19 9: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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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7日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自2017年1月1日,铁路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办法。

新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措施重点有三个方面变化

1、旅客丢失实名制火车票,将办理截止时间从车票票面发站停止检票前20分钟,调整为该趟列车停止售票

2、办理须提供相关购票信息和有效身份证件,经核验确有购票信息,且原票未被使用的,可在列车上、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3、增加了对旅客的提示服务,希望旅客妥善保管车票,若车票丢失要主动向铁路工作人员声明。


新闻事件:

2015年7月30日,浙大学生陈绘衣搭乘杭州到昆明的K739次列车,在杭州东站进站乘车过程中不慎遗失了火车票。


上车后,列车长要求陈绘衣进行补票;陈绘衣出示了12306网上购票成功短信、邮件和身份证等信息,证明自己已经购买了车票。但最终,昆明铁路局的工作人员依然按照《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向陈绘衣收取了补票款487.50元及5.00元手续费

之后,陈绘衣一纸诉状将昆明铁路局告上法庭。

原定于2015年12月1日开庭的这起案件取消,原被告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昆明铁路局已向浙大学生陈绘衣退还了补票款487.5元。铁路部门同时承诺,将以此案为契机,继续致力于完善和优化火车票实名制。


记者当时采访12306客服时,对"实名制车票丢失挂失、补票"是这样描述的:

根据铁路局规定,可退票款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丢票乘客在停止检票前20分钟办理了挂失补票手续,另外一种是上车补票后又找到原票的情形。其它情况下,都必须另行购票。”

有律师认为,1997年铁道部出台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是在旅客购票尚未实行实名制的背景下制定的,在当时纸质车票丢失,乘客无法举证证明自己已经购票的情况下,要求另行购票有其合理性;

但在当前实行实名制的情况下,铁路运输部门已可事先查证旅客是否购票,仍把另行购票作为对消费者遗失车票的唯一处理措施,是对铁路运输规程断章取义和片面理解。



8成网友认为“丢票先补再退”不合理

新浪新闻发起调查

对于前述铁道部的这个回应,新浪新闻发起的调查显示,超过8成的网友(3702票)认为“不合理,实名购票记录足以作为乘车凭证”,只有约两成网友认为合理。


实名制车票,能出示购票信息的,就能在出站前补票!看来这一次真的要为铁总点个zan了!


来源:FM93交通之声

编辑:王颖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