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县3号病例在县内活动轨迹的通报

头条2022/11/16 22: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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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6日下午在对隔离点密接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无症状),系省外来龙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确定为3号病例)。该感染者活动轨迹主要涉及:

11月12日

从舜浦纸业步行出发,沿金星大道于18时14分到达茶海棠奶茶店,18时25分到发财大叔手工小吃店,18时29分到柳州螺蛳粉店,18时50分到龙游豆迪麻辣烫馆,19时12分付款离开返回。


11月13日

上午10时20分前往御园小区40栋A,11时-12时先后前往阳光社区辖区内的阳光小区(32栋、56栋)、平政路92号(1栋、3栋)、越园小区(2弄、3弄)、光华小区(2栋1单元、5栋4单元)、竹景花园(5号楼1单元)送餐,12时-13时在御园小区40栋A,下午13时许返回舜浦纸业,中途于13时23分进入宝芝林大药房龙游城北店买药,晚上18时许到新华路小赖酒楼,21时返回公司再无外出。


11月14日

10时29分,前往城北综合市场二楼核酸采样点,采样后返回公司再无外出。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所在村社、工作单位,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调等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龙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来源:龙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辑:翁倩倩

审核:孙萌

终审:王春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