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残联修订出台《中共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

综合2017/4/14 16: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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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残联党组修订出台了《中共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残联工作实际,提出了4个方面的工作原则。党组开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执法理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有机统一等四个方面原则。

规范了职责任务。党组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研究确定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残疾人工作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方案等。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完善了组织原则。党组每年至少向市委市政府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根据需要征求本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及党员群众意见。以党组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事先由党组集体讨论或传批审定。党组成员发表与工作有关的文章,事先需经党组审定或党组书记批准;在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时发表的个人意见,要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健全了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制度。明确各类会议研究议定的主要内容和参会人员范围,规范会议表决机制,严格考勤制度和保密制度,建立议定事项督查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突出了作风建设。要求党组及成员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模范践行“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党组成员每年调研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要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