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区被征地农民的补助金将于4月15日前补发到位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对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被征地农民,衢州将于4月15日前将月基本生活保障金和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补发到位。
据了解,今年1月起,市区(包括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市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为:月基本生活保障金680元,月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489元。标准分别在原基础上调整增加68元和48元。
记者、编辑: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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