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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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一年一度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工作圆满结束。今年,市本级(包括柯城区)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共135家,共安置残疾人346人。其中,企业117家,安置残疾人287人;机关事业单位18家,安置残疾人59人。

今年残保金申报有四方面变化:一是残疾员工计算有变化。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级)人员就业满1年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未满1年的,按照残疾人职工实际就业月数占比(以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准;占比=实际就业月数/12)的2倍计算;二是征收标准有变化。“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改为“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三是免征范围扩大。“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至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的企业,免征残疾人保障金;四是申报材料有变化。申报材料要求更详细规范,不仅需企业提供残疾人银行工资流水,还需企业提供每月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凭证复印件。

2018年,我市将继续完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将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范围。同时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生活困难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

来源:衢州市残联